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强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队伍,现组织开展“中山市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队伍”(以下简称“支撑队伍”)征集遴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在中山市内注册成立或在中山市设有固定办事机构的企事业单位,由中国公民、中国法人或者国家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二)具备相应的信息安全或等级保护服务资质,在网络安全领域有2年以上从业时间;
(三)掌握必要的网络安全应急支撑技术,能够且愿意为中山市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且支撑队伍的网络安全技术人员接报后2小时内可到场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社会责任感强,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五)在网络安全领域或某个特定的网络安全技术方向具有突出技术优势、在行业内认可度较高,组织管理结构和监管体系清晰明确,提供的技术服务安全可控;
(六)具有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支撑岗位及相应人员,具备实施网络安全应急服务必须的工作环境、研究环境及相应设备和工具,服从市委网信办的统一指挥;
(七)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安全保密规定,保守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工作相关秘密和敏感信息,确保技术支撑工作中涉及的系统信息和数据的安全。
二、支撑队伍享有的权利
(一)获得“中山市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队伍”称号;
(二)优先获得推荐向全市各镇街、重要信息系统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支撑服务工作机会;
(三)符合条件情况下,优先参与市网络安全公益活动;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支撑队伍应履行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网信办与开展支撑服务工作中所涉及单位的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二)严格遵守网络安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接受市委网信办关于应急服务支撑工作的监测通报和指导管理;
(三)积极配合市委网信办等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响应、技术检查、问题复核、后续处置等工作,按要求开展网络安全信息报送、安全评估及其它工作,提供必要技术支持;
(四)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后,应第一时间向市委网信办报告,提供所掌握的数据和信息。接受市委网信办的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自身技术能力,配合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明确工作联系机制和联系人,保持7×24小时联系畅通,发生变更时及时告知;
(六)按照工作要求适时提交应急服务支撑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对我市网络安全工作的支撑情况;以支撑队伍名义开展的安全服务情况;网络安全应急支撑服务工作典型案例等;
(七)视情参与市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宣教培训等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公开申报。申报主体填写《中山市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队伍申报书》,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可编辑电子版通过申报页面上传、并将盖章纸质版(一式二份)送至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五路一号中山市网络空间安全协会(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3602439548)。
申报页面链接:
https://huodong.zsnews.cn/huodong/2024/waxhbm2024/index.html
或扫描二维码
(二)资格初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校核,拟定进入终审程序的申报名单。
(三)专题评审。组织召开专题评审会,对申报主体的服务支撑能力进行综合评分,拟定入选支撑队伍名单。
(四)公开公示。根据评审结果,适时进行公开公示。
(五)正式聘用。对外公布和颁发聘书。
五、评价监督举报管理
(一)服务期限。支撑单位每届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支撑队伍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续聘。有意续聘者,则重新提交资料进行申报。
(二)评价管理。市委网信办适时开展对支撑队伍的工作评价管理,综合听取相关单位意见评价,视情对支撑队伍的工作情况予以表扬或取消支撑服务资格。
(三)监督管理。市委网信办等网络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支撑队伍的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支撑队伍存在泄露信息、不按规定参加活动、违反相关纪律等行为的,将终止该支撑队伍的相关资格并视情追究相应责任。
(四)举报管理。市委网信办受理关于支撑队伍的相关投诉和举报工作。经查实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因支撑队伍违法、违规等行为对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由涉事支撑队伍相关单位和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件:
1. 中山市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队伍申报书
2. 网络安全相关资质
中山市委网信办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