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委近日发布《关于表彰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山市卫生监督所获评 “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
中山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讯员供图
近年来,中山市卫生监督所将法治建设纳入所“三重一大”范畴,持续推动全市卫生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健全、执法装备不断完善、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卫生城市复审、扫黑除恶斗争、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等重点任务中,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秩序。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约24.2万人次,检查各类场所约10.5万间次;共作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2305宗,罚没金额约534.7万元。
在监督执法和普法工作中,中山市卫生监督所认真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谁服务 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紧扣热点,以案普法,回应民生关切,推进全民普法。该所在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消毒产品、学校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等领域开展全过程、多元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中山卫生监督工作综合指标完成情况均居全省前列,先后被评为中山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广东省十佳卫生监督机构;先后有8宗处罚案例分别荣获国家级、省级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例。
编辑 蓝运良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