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火炬开发区获悉,近日,该区正式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企业纾困发展信贷融资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区设立企业纾困发展信贷融资扶持专项资金,包括1亿元(首期5000万元,视业务运作情况增加规模)中小企业成长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下称:风险补偿金)和每年不超过4000万元专项信贷融资补贴资金,用于开展中小企业成长信贷业务(下称:成长贷业务)和对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信贷融资进行补贴。
该办法旨在进一步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风险补偿金扶持对象是指纳入火炬区成长信贷企业名录库的企业。企业需满足符合火炬区产业发展方向,在火炬区注册时间2年(含)以上;申请入库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4亿元以下(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等入库条件。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提供不同额度增信贷款,单个企业贷款规模最高不高于3000万元。火炬区内其他重点扶持企业由火炬区经科局报火炬区管委会审定后纳入成长贷业务范围。
信贷融资补贴对象为火炬区符合办法规定的获得成长贷业务、科技信贷、助保贷、纳入合作范围信贷业务的企业,贷款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成长贷业务企业在未发生逾期情况下结清贷款本息后给予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按照实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贴息,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80万元;按照实际支付担保费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担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该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市级信贷项目。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