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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2月份,我市城乡全面向无通行证行驶的泥头车猛烈“开刷”。但是,目前,泥头车无通行证行驶现象仍然严重。为此,市交警部门近日起对泥头车的交通运输秩序实施24小时监控,并请市民积极举报,电话为8303933。
据了解,目前,我市道路上每天有几千辆工程运输车(俗称泥头车)在路面行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外地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或牌证不齐、非法改装、报废车上路,其安全性能差,灯光不全,刹车不灵,超载、超速、冲红灯等违法现象多,严重影响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据统计,今年1至11月份,我市泥头车交通肇事59宗,导致15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肇事逃逸案件25宗,群众反应强烈。针对这一现象,11月5日起,城管、交警、交通三部门联合率先在城区范围内掀起了泥头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并收到了明显效果。12月1日起,整治行动扩展到全市范围内,各镇区所有从事运输沙、石、土的1.5吨以上及运输商品混凝土的工程营运车辆,必须到市公安交警机关(挂军车号牌的须到军队、武警部队)登记备案,加装符合标准的液压可伸缩密封顶盖,按规定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对泥头车的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卫生环境,市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泥头车的交通运输秩序实施24小时监控。市交警部门还下发通告,欢迎群众对未办理通行证上路行驶的泥头车(车牌号码、行驶线路等)进行实时举报。
市交警部门重申,没有通行证的泥头车一律禁止上路;对没有办理通行证且继续上路的泥头车,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罚款200元,同时滞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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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年12月28日记者 徐向东 通讯员 刘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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