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缓解春节期间物价上涨对我市低收入困难群众造成的生活压力,进一步保障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市委、市政府节前下发通知,向我市困难群众和优抚对像等发放春节补贴。 据悉,本次补贴由市级财政出资发放,发放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五保对象、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50元,城镇“三无人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照对象类别发放200至1200元不等的春节慰问金。本次我市共发放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约382万元,惠及全市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22994人。上述人群已于春节前后陆续收到了春节慰问金。 |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3日记者陆梅 通讯员程倩敏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