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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不断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积极做好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我市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除了可以享受部队给的退役金以及社保接续外,回到地方后还可以享受多个方面的待遇。 中央财政退役金 退役士兵享受中央财政退役金。部队在退役士兵退役并选择了自主就业后发给其退役金卡,按照规定标准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的退役金,并且建立了增发机制,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5%-15%不等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军队委托国有商业银行,直接拨付到退役士兵的退役金专用卡,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然后持安置部门开具的入户介绍信或重新入户的户口簿、身份证和退役金卡,再到安置地的农业银行网点办理退役金支取。此外,退役金卡内还有部队给予退役士兵的退伍费及社保金接续费等。 中山待遇 享受地方政府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2014年12月,市政府正式同意从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始,实行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不分农村和城镇统一按照全市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发给;转业士官按照全市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发给。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从服满义务兵年限后第一年算起,每服役多一年,在义务兵补助金基础上增发8%(即按照应发义务兵补助金的8%增发)。 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退役士兵服义务兵役期间,由镇区按规定(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的七成以上标准)每年向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申请培训资金补助。凡我市2011年冬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两年内参加中等职业技能培训、高等职业技能培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高等职业技能培训考前培训、成人高等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以及退役后复学的,可申请培训资金补助。最高每人每年可补助8000元。 报考高职院校可享受加分优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如果报考高职院校,可在其文化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自主创业享受扶持优惠政策。对自主创业就业的退役士兵,国家和地方政府还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比如社保部门的社保补贴、小额贷款贴息、创业项目资助、企业家引领创业、创业孵化服务、创业培训、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商部门的工商登记费用减免。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 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税务部门的税收优惠。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以上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可详询人社、工商及税务等部门。 符合条件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我市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将由政府安排工作。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主要有如下四类:对服现役年满12年及以上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 级至8级等级的残疾士兵以及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上述人员也可以选择领取自主就业领取一次性补助金。 |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0日文/记者陈健儿 通讯员程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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