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门为老兵办理优待证。
6月30日开始,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部署,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铺开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27980份,各级审核及制证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拟近期举行全市首批优待证发放仪式,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幸福感,在全社会营造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据悉,优待证申领对象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待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功能,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制作发放。持证人即可享受国家、省、市明确范围内的专属优待服务。 为积极稳妥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积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市23个镇街设立了261个优待证申领登记点,申领人办理优待证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相关证件即可办理。同时,全市还推出“上门代办”服务,对身患重病、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人员,由就近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上门代办”,让退役军人真切享受到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 “优待证是彰显尊崇荣誉的载体,是享受优待服务的凭证,更是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光荣历史、社会贡献的肯定,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主动靠前做好服务,力争做到‘不让对象多跑一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