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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战略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今年2月初,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市县乡机构改革会议,部署了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这次机构改革,是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进行的,我们必须站在增创体制新优势的高度,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当前,推进机构改革具备许多有利条件。特别是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在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承受能力已经显著增强,各方面对机构改革已形成共识,可以说,在我市进行机构改革的时机和条件已具备。这次机构改革,又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机关调整力度最大、人员精简较多的一次,我们不仅要完成总体精简行政编制20%这个“量”的任务,更要完成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整顿执法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等“质”的任务。因此,必须抓住重点和难点,坚持以职能转变为中心,切实做到“四个到位”。
机构编制精简要到位。机构调整必须按照方案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对确定不再保留的部门,要摘牌收印,不搞过渡,一步到位,并把职能移交工作搞好;对合并的单位,包括合并后允许保留机构牌子的,要真正合在一起,不能明合暗分,分灶吃饭,分摊办公;对议事协调临时机构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仍需保留的,一般不设实体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各部门内设机构也要精简,非业务科室要综合设置。
理顺关系要到位。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上下对口以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主管”的原则和要求,合理界定各部门的职能分工,进一步理顺关系。
转变职能要到位。机构改革要取得实效,主要是在强化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的宏观管理职能的同时,不断改善社会公共产品供给,将市场能够做的事情交给市场,不与民争利,实现政企分开。要认真清理和科学界定各部门行政审批职权。力求从原来的搞审批、定任务转变为加强宏观管理,减少政府干预,减少审批事项,做好服务,以此实现职能转变。
人员分流要到位。人员分流涉及广大干部的切身利益,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机构改革的难点。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山市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这次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改革的圆满成功! |
发布日期:2001年06月15日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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