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认真贯彻各项优抚政策,通过建立四项制度,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全区广大优抚对象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一是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区、街道制定联系制度,建立联系网络,充分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社区志愿者队伍、青年妇女等组织的作用,采取包干负责的方法与优抚对象结队联系,通过定期走访,掌握所联系优抚对象的家庭和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引导工作。
二是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区、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革命功臣的先进事迹,特别是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学功臣、爱功臣、帮功臣的良好氛围。
三是规范光荣牌、送喜报和慰问信制度。该区规范和加强给烈军属挂光荣牌匾、军人立功后到家中送喜报工作,每年春节、“八一”来临之际,由区民政部门给每位优抚对象家中送慰问信,教育、共青团、妇女等部门组织人员到优抚对象家中做好事、送温暖,不断增进感情。
四是走访慰问制度。区委、区政府领导每年春节、“八一”带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给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并要求当地政府及时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在政治上享受应有的待遇、在精神上得到更大的安慰、在思想上得到更多的激励。
二〇〇七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