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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市民政局发出关于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开展201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年检对象为2014年7月1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本次应检社会组织约有1830个。 据了解,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是指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对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机构及负责人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按法定程序和内容进行年度审检,以确认其是否具有继续开展活动资格的行政执法行为。至今年2月底,全市在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达1933个,其中社会团体52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06。 我市社会组织年检业务实行网上年检,除劳动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其他社会组织须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办理年检业务即可。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分为 “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 |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2日记者陆梅 通讯员程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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