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切实增强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朗大队不定期对辖区社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实地检查,对存在消防隐患的企业及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处(罚款)行政处罚。
近日,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双重隐患,被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朗大队依法罚款19000元。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朗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部分防火门损坏,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增压泵不能自动启动、不能远程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消防控制室安排1人值班且未持证上岗,存在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行为,违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针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医疗科技公司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向其讲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应依法履行的消防职责,指导其做好整改工作,同时,依法处罚款19000元。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并安排专人做好隐患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公司消防安全。
通讯员:杨恩霖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