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国家测绘局了解到,最新修订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已于5月10日正式印发,依据新《标准》,国家测绘局将于6月召开首批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资质单位颁证仪式,此举是国家测绘局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的重要措施,从而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从业单位资质管理,促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的地理信息与路径查询服务与民生应用紧密结合,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工作和生活的需求。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约4.2万个。然而,互联网地图的繁盛也引发了一系列干扰和危及国家安全与稳定的社会问题。由于卫星影像广泛应用于互联网地图,而我国高清晰卫星影像大多来源于国外,这给国家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另外,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国家版图意识不强,有意或无意地发布、使用错误的国家版图,造成“问题地图”不断出现;还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把一些敏感、不宜公开、甚至是涉密的地理坐标数据信息标注在互联网地图上。这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利益和民族尊严,带来恶劣的政治影响。
国家测绘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修订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互联网地图服务市场实际发展情况,在旧《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一系列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一是重新将互联网地图服务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地图搜索、位置服务,地理信息标注服务和地图下载、复制服务、地图发送、引用服务四项;二是针对专门从事互联网地图开发利用的企业不具备或者很少有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适度放宽了对地图制图人员的硬性考核,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从业单位具备相应数量的地图制图人员或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均认定为符合要求;三是强化了保密管理要求,在安全审校人员、地图数据使用、保密管理制度等原有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设了档案管理方面的人员、制度、机构、装备、安全等考核指标,提出了严格的考核要求;四是针对传统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考核即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不适用于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的现状,调整了质量管理考核,制定了针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并由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五是针对传统的项目合同、服务总值不适用于互联网地图服务业绩考核,而同时尚未有针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权威、科学、适用的业绩考核办法,新《标准》取消了业绩考核指标。
新《标准》充分考虑了我国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水平和规模的客观差异,将资质划分为甲、乙两级,并首次将手机、掌上电脑等无线互联网络调用的地图等纳入互联网地图管理范围。
国家测绘局有关负责人还透露,为贯彻实施新《标准》,国家测绘局将加强人员培训,开展专题部署,抓紧审批资质,广泛进行宣传。截至今年12月底,将对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但仍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的单位,按照无证测绘进行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地图服务网站,国家测绘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相关网站给予处理。(记者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