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广东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山政法系统专场宣讲会在会议中心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费汉定从法治的角度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等单位人员参与学习。 费汉定指出,目前信访工作存在着信访范围过于宽泛、源头预防有所欠缺、信访渠道不够畅通、接访工作不够规范、信访秩序时有混乱等问题,制定《条例》是实现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必然成果。诉访分离是此次立法的重要目的之一,即根据中央部署,将涉法涉诉事项退出信访领域,保证司法独立。为此,《条例》专设“信访事项受理”一章,规定不同国家机关的受理规程,其中应由下级机关处理的,上级机关应转交,超职责范围的则转送相应机关。畅通信访渠道也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之一。《条例》明确指出,国家机关应当畅通网络信访渠道,鼓励信访人通过网络信访渠道提出信访事项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立统一的网上信访平台,通过网上信访大厅、信访电子信箱、短信、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纳入统一的网上信访平台予以受理和督办。 费汉定认为,网上受理信访制度的提出令人眼前一亮,这方便了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目前,中山已经开通了网上信访渠道,也已经有了视频接访、QQ 接访等多种新途径。不过专家指出,我市的网络信访在总的信访事件中占比不高。这种现象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普遍存在,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如果通过网络信访就能解决问题,群众当然更乐意选择这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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