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媒体报道,中山下月要实施新的公积金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人不能再以 “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市户口下岗失业”、“户口迁离”为条件,提取7月份以后缴纳的公积金。 笔者是一个外地人,由于计划生育绑架户口及义务教育,暂时还没有加入新中山人的行列,看到这条新闻,心里很不是滋味。 感觉到这项政策又有盘剥人、特别是盘剥外地人、本地贫困人口的嫌疑。 你想,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继续在中山揾工或者创业,另一种是回老家,第一种人还好说,可以等,顶多就是看着账户里的钱贬值;或者拼命地买套房子把钱套出来 (在房价高企的当下,很多人没有能力买房)。如果回老家,不提取公积金那还有其他什么好办法能转移出去呢?难道非要等到退休的那一天,再回来取吗? 作为公民资产集纳的公共资金,其价值和意义,在于助力民生。而外来工群体,明显是生活水平比较低下的一个群体(本地失业人口也是),而公积金新政策,却正好去提高这两个群体的提取门槛。而那些有钱买房的人,却可以轻松提取,这不是“劫贫济富”吗? 这项政策,与原来的社保政策(不能跨省转移之前)有什么区别呢?一方面要求所有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另一边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又不可以及时退回、支取,请问政策的善意在哪里?别忘记了,那不是政府的钱。公积金管理者,不能因为资金的管理压力,随意调整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政策。 最后想说的是,公积金的这项新政出台,不知道听了多少民意,能不能把收集的意见和意见人的身份晒一晒?看看这次公积金调整,有没有真正的考虑到公积金主人的意见?看看这项政策,是不是阳光下的政策? 闵遵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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