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出今年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比例要“确保双提高”,相关扶持政策出炉
通讯员粤仁宣报道 中小微企业每新招用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获政府提供的2000元就业补贴及1年社保补贴;大学生开网店最高可获10万元政府贴息贷款。近日,省政府出台相关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要求确保实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比例“双提高”。
○鼓励去小企业
招应届生补贴涨至2000元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省政府去年出台的就业文件中曾表示:中小微企业每新招用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今年这一补贴标准涨至2000元/人。
同时,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
文件规定,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地市和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免费提供档案保管服务。高校毕业生去基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鼓励创业
网络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国家已明确提出,2014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对此,省政府在文件中明确提出,要“确保实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比例‘双提高’”,并配套了税费减免、贴息贷款等优惠措施。
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所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最高限额8000元。
同时,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创业资助;经相关部门评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可给予5万-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首次将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扩大到网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文件规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不过这一政策是否适用于往届毕业生、申领贷款的具体条件要求及程序等,省人社厅方面昨日向新快报记者表示,还有待国家有关部委进一步明确。
○补贴困难学子
就业补贴提高至1500元/人
与去年相比,文件还扩大求职补贴对象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在国家将求职补贴对象范围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扩大到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基础上,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到五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农村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同时,将求职补贴标准从500元/人提高到1500元/人。
此外,今年也将“海归”人员纳入扶持范围。文件规定,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与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创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