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于7月8日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应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各网络音乐服务商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版权局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加强版权自律,开展版权合作,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明显好转。
从各网络音乐服务商自查整改的情况来看,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状况得到显著改善。截至7月31日,16家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音乐服务商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 220余万首,其中腾讯下线2.37万首、阿里音乐下线2.6万首、百度音乐下线64.2万首、多米下线40余万首、唱吧下线29.8万首、一听音乐下线60余万首、喜马拉雅下线2.8万首、考拉FM下线1.5万首、九酷音乐下线14.2万首、豆瓣下线8563首、酷我下线6089首、酷狗下线5088首、荔枝FM下线1288首、网易云音乐下线642首、音悦台下线319首、乐视下线178首。搜狗、蜻蜓FM经自查未发现有未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情况。
在开展自查整改的同时,网络音乐服务商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加大版权合作力度。360公司下线“好搜”音乐盒,将搜索结果、音乐站等跳转至第三方播放页面,手机助手等业务线下线“好搜”音乐类产品,并关闭第三方接口。荔枝FM、搜狗音乐等仅提供信息储存空间或链接跳转的音乐平台,公开有效联系方式,接受权利人监督。腾讯、阿里音乐、CMC、网易云音乐、百度音乐等就音乐作品版权转授权积极洽谈版权合作,促进音乐作品的广泛授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组织力量对网络音乐传播情况开展全面监测。对7月31日后仍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传播侵权盗版音乐作品的无备案网站,协调通信主管部门予以关闭。同时,将加强对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重点监管,将传播音乐作品的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包括网站和APP)纳入版权重点监管范围。国家版权局还将积极推动获得专有权的网络音乐服务商进行转授权,支持网络音乐服务商探索实行适用的收费商业模式,促进音乐作品的广泛授权和有序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