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越检宣)近日,越秀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利用新型网络手段盗窃“淘宝客”佣金的犯罪嫌疑人粟×辉批准逮捕。
2012年9月,犯罪嫌疑人粟×辉在越秀区瑶台某出租屋,利用面试该淘宝客网店职员之机,用U盘将该淘宝客网店的缓存文件拷贝偷走。2012年11月,粟×辉利用所盗取的缓存文件登录被害人孙××淘宝客网店,然后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将该网店的链接篡改为其本人的淘宝客账号推广链接,通过该淘宝客网店购物的客户在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交易时,客户支付的佣金即被秘密拦截到其本人的两个淘宝客账号内。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粟某辉盗取孙××的淘宝客佣金28000多元。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不法分子通过黑客方式将“淘宝客劫持木马”植入用户的电脑系统。同时,该病毒隐蔽性强,用户在不知不觉中损失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