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手机一摇,能摇出结识朋友的机会,也可能把自己摇进陷阱。记者昨日从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期办理了两宗利用微信交友功能寻找目标实施犯罪的案件,分别以涉嫌抢夺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魏某。 开车至偏僻处强抢 2013年3月初,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微信交友功能“搜索附近的人”,找到被害人陆某并发出交友请求,陆某遂添加张某为好友,此后两人在微信中交流各自的身份、工作等个人信息。 2013年3月12日,在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提议下,陆某与张某相互告知了电话号码。张某于当晚不断打电话约陆某到西区某酒吧喝酒,一开始陆某并未答应,后碍于情面遂叫上朋友朱某,于当晚11时许到酒吧与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一起喝酒。直到次日零时许,被害人陆某和朱某提出要回家,张某主动要求送二人回家,陆某二人没有考虑太多便上了张某的车。4人上车后,张某将车开至一条偏僻路段,与李某以语言恐吓、强拿硬要的方式抢走了陆某和朱某的手机,得手后驾车逃离现场。 下车赏夜景设陷阱 高某(女性)的遭遇也很相似。2013年4月4日,高某通过微信摇一摇交友功能接触到张某。当晚11时许,张某不断打电话约高某到西区一酒吧喝酒,23时30分许,高某到达酒吧门口时,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的车子已经等在路边,两人称要接一位朋友,让高某上车。上车没多久,高某便被两人带到偏僻路段,骗高某下车看夜景,并趁机抢走了高某手机等财物后迅速逃离现场。“唱K”路上抢劫、强奸 另一宗案件中,被害人梁某(女性)更是为轻信陌生人付出了惨重代价。2013年4月1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魏某邀约通过微信认识不久的梁某吃饭,梁某答应后,犯罪嫌疑人魏某伙同刘某驾车将梁某带往一酒楼吃饭。饭后,魏某、刘某提出到外面兜风并唱歌,梁某没有考虑太多便答应了两人的提议,魏某、刘某遂驾车将梁某带至一偏僻路段,抢劫了梁某身上的财物并强奸了梁某。 开车见面,先请吃饭再作案 检察官分析,几个案例中有着极为相似的地方。其实,作案前犯罪嫌疑人已设计好了让目标一步步上当的局。 首先,犯罪嫌疑人都是通过微信摇一摇交友功能物色女性作案目标。通过甜言蜜语,骗得目标女性手机后,再想方设法约目标女性见面。为了降低女性的心理防线,犯罪嫌疑人作案前均是先请对方喝酒或吃饭,而且为了体面,见面时均开车。当然,开车的另一个目的,方便将目标带到偏远地方,方便作案后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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