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本想暑期开网店赚取新学期生活费,让大学女生小娟没想到的是,自己第一笔收益刚通过支付宝转账至银行卡,第二天就“被消费”得只剩8元多。至于能否拿到赔偿,还需要等待支付宝方面判定。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事。转账后查询发现少了1130元 今年6月,小娟开始办理淘宝开店的手续,7月底申请获得通过。为了方便交易,她将自己的邮箱、手机号码和银行卡都绑定到支付宝上。 8月25日晚,小娟将此前2笔交易所得1075元转至自己的银行卡,当时也登录了网银进行确认。26日下午3点多,小娟查账发现银行卡余额仅剩8.62元,她马上登录支付宝,发现并无支出和交易记录,手机也没收到任何信息。 小娟尝试联系支付宝客服,但一直没联系上。随后,她联系开卡银行,银行让其将交易明细、身份信息等资料传真过去。由于担心传真传输有误,昨日小娟亲自前往银行,记者跟随了解情况。银行为其打印出账户明细表,记者看到,小娟卡内的1130元在26日分6次被转出,“摘要”一栏上写着“消费”,小娟称并没有进行上述消费。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支付宝的操作与银行并无联系,小娟将银行卡绑定到支付宝账号,其转账操作必须由本人确认方可进行,基于小娟无法提供本人没有转账操作的证据,银行建议报警并联系支付宝公司。 或是绑定过程密码泄露所致 留意到小娟发出的求助微博,支付宝客服致电称,6笔消费已进行,公司也不愿意发生这种情况,但考虑到小娟当时绑定了邮箱、手机号码和银行卡,这起事件可能是由于密码泄露所致。小娟表示,自己的密码安全系数高,电脑也安装了安全控件,不可能泄露。对此,该客服建议小娟将相关资料和身份信息发到绑定的邮箱,支付宝方面将判定是否符合赔偿要求,并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随后,小娟到石岐区宏基派出所报案。办案民警称,类似的案件此前也有过,详情不便透露。 记者从网上搜索发现,和小娟有类似遭遇的大有人在,“消费”金额在100-300元不等,很多人选择“息事宁人”。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徐新如律师建议,小娟可先与支付宝交涉,通过警方、支付宝和银行等途径,查处转账的“始作俑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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