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QQ“查找附近人”功能,认识了住同一栋出租屋的女网友,酒后强闯入房进行施暴。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某,男,1995年出生,广西人。据其供述,他通过QQ添加附近的人,查找到小娟,两人互相聊天后,得知小娟就住在同一栋出租楼内。2014年8月8日零时许,黄某某酒后窜入小娟的房间,想对小娟进行奸淫但遭反抗。黄某某便用砖头殴打小娟头部,强行脱掉她的衣服,共两次奸淫小娟。据黄某某自称,施暴后,他还在小娟房间内睡着。 同日5时许,公安人员将黄某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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