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购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购物选择,除了购物网站,网购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微信、微博、贴吧等都已“沦陷”。跟拥有第三方平台的网购相比,微信、微博购物接近零监管的现状,让不少“有心”之人钻了空子。近来,省、市消费者协会陆续接到一些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反映其通过微信平台购买商品,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却找不到卖家,不知如何维权。 市民王小姐近日就遇到一次闹心的微信购物经历,并致电消委会咨询如何维权:“我通过微信与一个微信卖家买了一件衣服,并通过支付宝进行了支付。收到衣服后觉得不满意,通过协商决定退货退款,货已经由顺丰速递发回给店家,但店家一直不给退款,并且电话也不接了。”市消委会提醒,微信私下购物漏洞多,消费者权益受损后,除非销售者明示固定经营场所,否则消费维权将出现无源追溯的困局,市民购物需谨慎。 现状 微信购物方式多样化 据市消委会介绍,目前微信购物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借微信平台进行商品或店铺的推广,但最终的交易行为,还是发生在淘宝等传统网络平台上;二是直接在微信中的“购物”功能选项中购买的,此选项是京东商城的购物入口;三是在腾讯旗下的微店上购买的;四是仅仅通过私下微信聊天完成的交易。 前三种,可按照《网络交易管理方法》以及《消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7日无理由退货”、质量问题可退换货等权利。若买卖双方发生消费纠纷,第一种情况则可先通过如到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申请维权,第二种可先通过京东商城进行维权,第三种可先通过腾讯客服进行维权。若网购交易平台不受理,消费者可以保留相关交易凭证到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消委会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一种属于微信私下购物,是公民个人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消费者通常是通过微信号、qq号等形式添加卖家,一般情况下无法确定真实身份。通过微信平台交易的商品,往往也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消费者权益受损后,除非销售者明示固定经营场所,否则消费维权将出现无源追溯的困局,工商等监管部门通常无法介入处理。 提醒 尽量选择官方购物平台 市消委会表示,微信平台上的卖家大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固定经营场所,很难认定卖家就是经营者,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因买卖双方属于私下交易,难以适用新《消法》“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此时,消费者如果要维权,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但民事诉讼中,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要提供充分的证据。然而,在微信私下购物行为中,消费者往往不清楚卖家的姓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信息,维权难度大。 若消费者能提供卖家提供的商家店铺具体的地址、联系方式和双方网上交易记录等可找商家所在消委会或工商部门投诉,同时提醒消费者在微信上购物,认真辨别、多加小心,并且尽量选择官方购物平台,切勿私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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