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登录微信朋友圈,只要看到有人在上面推销商品,我立马把对方拉黑甚至删掉,”媒体人何女士昨日对记者如是说。 5月上旬,中消协在其官网公布了对市场上常见的26 款品牌面膜进行比较实验结果,出人意料的是,高价面膜的保湿效果并不理想,有些售价较低的面膜保湿效果却较好。这些品牌面膜在微信朋友圈里并不鲜见。如此说来,熟人推介的商品也不靠谱? ■“微商”是“杀熟”生意? 近几年来,随着手机微信用户的快速增长,市民在微信“朋友圈”里经常能看到各种商品推销广告或消费体验分享,以化妆品、保健品、潮流服装、地方特色小吃等商品为主。一些大胆试水者甚至通过在微信渠道不断尝试营销活动,造就了一个新兴职业 “微商”——在手机微信朋友圈里向熟人推销快速易耗商品的商家。 “我才玩了一年多,现在月销售额已超过10万元,销售提成就接近1万元/月,比做媒体工作轻松多了。”前不久,广州某知名大媒体的同行张先生对本报记者如是坦言,他一边做好媒体工作,一边从事微商生意,媒体、“微商”两不误。 张先生微信粉丝达十几万人,有品牌商找上门来寻求合作,“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听说过哪位朋友对我推销的商品不满意。”张先生如是坦言。 或许张先生在严格把关之下,短时间内不会遇到相关麻烦,但其实许多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也未自知。在中消协的比较试验中,中消协工作人员从北京市场上购买26款样品面膜,单价从每片3元到191.7元不等。结果有些单片价格上百元的进口面膜其保湿效果竟然比不上单价三五元的产品。“消费者在挑选这类产品时,不要迷信名牌或熟人介绍。” ■“微商”监管存在法律漏洞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微商”盈利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理批发零售产品,微商利用自己的人脉和信誉度推销商品,朋友圈里对此感兴趣的会主动要求购买,毕竟双方是很熟悉的朋友,对产品品质更放心,“总不会朋友骗朋友吧,否则日后如何相见?”而微商接到朋友订单后,只要把发货地址发给品牌商的电商部门,各种售后服务不用操心。第二种是发展多层次微商代理商,即微商拿到厂家的渠道总代理权,能够在一定范围内独家掌控产品资源,然后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发展一个个不同地方或领域的代理商。相对而言,这种模式比代理经销商更容易获利。 张先生等多位业内人士坦言,微信营销的关键是产品质量。但是,生意场上即使是亲兄弟也应该明算账。如果遇上不仗义的朋友“杀熟”,消费者能否撕破朋友脸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消委会相关维权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微信朋友圈购物,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专门规定,微信朋友圈购物一旦出现纠纷,消委会很难介入调解,消费者也无法直接找到品牌厂商维权,只能与微商本人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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