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微信抢红包"火了。如今,距离春节已过了大半年,一些微信抢红包群仍然热度不减。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微信抢红包行为,已不再单单是亲友之间的娱乐,有些微信群每天不干别的事,专门组织群员抢红包,并在群中设定了相关"规矩"。群员通过发红包、抢红包,一夜之间收益、损失从数十元到上千元不等。这种事先设定"规矩"的抢红包现象,也引起媒体、法律界人士等方面的关注。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微信群专门组织抢红包,参与人数、金额达到一定的程度,将涉嫌聚众赌博。 ■记者调查抢红包有“规矩”输赢可达上千元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专门用于抢红包的微信群中,参与者不再是彼此熟悉的亲朋好友,有很多都是不相识的陌生人。抢红包、发红包也不再随心所欲,而必须遵守各群自己制定的“规矩”。不同的微信抢红包群,其制定的“规矩”各不相同。有的微信群规定,当第一个红包发出后,大家一起“拼手气”,抢得最低金额者,必须立即再发第二个红包,对于红包的金额也有明确的规定。还有的微信群规定,群主发出一个红包让大家拼手气,手气最佳者必须翻倍再发一个红包,如此一轮游戏下来,涉及的金额就可能比较大。 记者联系上一名曾经加入微信抢红包群的知情者陈先生,据陈先生介绍,玩抢红包的微信群,群里的成员很多是互不认识的,最开始由几个熟人建群,然后就各自拉加朋友进群,朋友又拉其他人进群,经过一段时间,群里就有两三百人了。一般开始抢红包前,都会先规定每个红包的金额和可抢的人数,然后才正式进行,参与者都必须遵守这个“规矩”。有时候,则是一部分想要参与抢红包的人,临时新建一个微信群,制定“规矩”后开始玩。 “群里的发起者,每次会先询问有多少人要参与抢红包,大概可以有10人左右参与,规定的红包金额往往是100元。”陈先生说,接下来,将100元的红包设定为与人数相等的小红包,并设置为“拼手气红包”。也就是说,100元的红包发出来,保证每个人都能抢到一定的金额。由于每人抢到的金额是随机的,有的多有的少,其中抢到最少金额的人,就必须再发一个100元的红包,让参与者继续抢,如此循环。运气好的一般一个晚上能抢到几百甚至几千元,而运气差的可就亏大了。 “抢红包过程中,不想玩的可以中途退出,没有强制玩多久,但是这种游戏非常刺激,一旦参与,整个人都很兴奋,很多时候一玩就是一个通宵。”陈先生说,如果有人中途退出了,相应小红包的数量就减少一个,一旦有人再参与进来,就再增加相应的小红包的数量。 陈先生透露说,像他曾经参与的这种玩法,金额还算是比较小的,进群也没有很大的限制。据他所知,有一些微信抢红包群,所玩的金额更大,每次输赢动辄上千元,甚至是上万元。不过,这些金额较大的微信群,通常要有熟人担保才能进群。一般必须是群主认识的人介绍,才能被拉进群,不然想进去都进去不了。有些群还要先交押金才能进,在群中禁止各种询问,一旦触犯“规矩”,就会被踢出群。 此类“微信抢红包”的现象,近来已经受到一些媒体的关注。据媒体曾报道,“抢红包”活动还有可能暗藏的猫腻,参与此类活动,一下子输掉上千上万元积蓄的例子,也不乏少数。 ■律师说法微信抢红包群以营利为目的将涉嫌聚众赌博 “微信抢红包”究竟会不会涉嫌赌博?对此,记者采访了广东创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斌。 刘斌分析说,传统的发红包都是单向的,而且对象也具有特定性,而微信抢红包具有随机性,对象也具有不确定性。以红包金额作为押注,或者“红包接力”等抢红包玩法,是否会构成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关键要看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以及开设赌场的,都将构成犯罪,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刘斌说,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符合其中任何一种情况的,都属于聚众赌博。 刘斌认为,只要微信红包群的组织者或参与者是“以营利为目的”,不论是参与人数、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量或规模,还是组织者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一定金额,都将涉嫌构成赌博罪。而对于发红包玩法的组织者或者发起者,如果该玩法具有赌博色彩,那么组织者或发起者,则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 据《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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