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公司总经理QQ 指示要汇款,我市一家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没有审批直接转账,结果导致公司被骗47.8万元。9月8日,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通报了一起诈骗案的进展,两名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2015年7月2日上午10时许,该医疗器械公司财务总监宋先生在QQ上收到公司“总经理”发来指示,要求他去查一下公司账户的流动资金额,宋先生查询后通过QQ 回复了 “总经理”。不久,宋先生收到“总经理”发来一个word文档,里面有一家公司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以及需付款47.8万元。宋先生见是总经理的指示,想快速完成领导交代的事情,就没按正常程序填写汇款单核对审批,而是直接让出纳通过网银支付47.8万元。支付完成后,宋先生拿着付款单去找总经理核对,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总经理根本没让他汇款,而是QQ 号被盗用了。 该公司7月2日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根据账户开户人信息锁定目标,发现这47.8万元被多次转账,最后流入一个由苏某开设的账户,并由苏某本人取走47.79万元。据苏某交代,该账户银行卡曾借给她男朋友韦某亮使用,后韦某亮告知其账户内有巨款转入,她在韦某亮的陪同下到银行柜台取现。 7月21日,苏某被南宁警方抓获。第二天,韦某亮也落入法网。韦某亮供述称,他将赃款交给另外一名男子,并协助该名男子取款近百万元。案件虽然告破了,但该公司被骗的47.8万元款项无法追回。 >>>检察官提醒:QQ 、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容易被盗用,所谓 “老板指示”、“经理要求”也会有假,万一遇到被要求汇款或转账等情况,务必要确认后再操作,否则容易落入骗子的圈套。同时,检察官也告诫各位市民,明知对方使用银行卡从事诈骗活动仍帮助取款会成为诈骗罪的共犯,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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