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及机关领导班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市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把转作风成效体现到助推中山高质量发展上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长春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紧密围绕学习主题,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作交流研讨发言。
李长春指出,人大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李长春强调,要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388”行动方案相结合,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要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在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环节以身作则,将学习教育与日常业务督导相结合,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作风,进一步全面深化“四个机关”建设。
要把握“一体推进学查改促”,将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以问题查摆为关键,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并即知即改;以警示教育为重要手段,强化震慑效应;以整改整治为落脚点,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要以优良作风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将学习教育与人大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在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等方面展现新作风、新成效,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山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林凯、吴军、徐宁军、余振孝出席会议,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