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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委会推动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落地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中山市消委会

近年来,广东省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积极贯彻落实有关促进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在规范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关键性进展,在消费维权领域的作用持续彰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落地落实。2020—2021年、2022—2023年,中山市消委会两次被评为“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打造消费维权快车道

中山市消委会回应民生关切,通过建立网络、建设平台、建强队伍等方式,聚力解决好消费者所急所难所盼。紧贴市场发展形势,开设消费投诉联络站17个,建立消费投诉联络站278个,动态优化投诉处理机制,推动形成“全市泛在、快捷响应、高效便利”的消费维权服务网络。成立中山市首个家政行业专业维权调解中心,组建家政调解专家团队,探索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处理保障机制和行业标准规范。建设贝壳珠中江站调解中心,推动房产交易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中山市消委会还组建成立消费维权律师顾问团和消费教育专家学者讲师团,打造专业化专家团队,充实消费教育和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强化消费权益保障力量。与多家律师事务所签署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开展支持消费者诉讼和集体诉讼工作,为消费者提供多方面支持。出台《支持消费者诉讼及集体诉讼工作导则》,并就某培训机构倒闭引发多人投诉发起首起支持起诉案件。积极参与立法立标,推动中山市消委会成为市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工作基层联系点,加强消费维权法律理论研究工作,破解热点难点消费问题。

打造“承诺”品牌

中山市消委会秉持“以一流品质创设一流品牌”的工作理念,启动“放心消费粤行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参与其中,鼓励消费群众全程见证,推动形成“一体建设、一体管理、一体发展”的社会共治新模式。截至目前,中山市累计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8608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1412家,创建数量居广东省前列。

中山市消委会还大力推进香山新街市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以“香山文化+农贸市场+放心消费”的理念,导入放心消费元素,打造放心消费品质化农贸市场。全力打造放心消费餐饮业,将食品安全与放心消费创建相结合,在餐饮行业推行放心消费承诺,携手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首创网络餐饮放心评价指数,打造290家“平台消费有保障”的网络放心消费安心餐厅。

强化消费指导

中山市消委会始终以为民惠民为导向、以纾解矛盾困难为目标,全力推动风清气正的良好消费环境建设。

调研考察消费新业态,深度分析平台购物特点,摸清影响消费体验与消费信心的重难点;针对网约车平台大数据杀熟等消费公平问题,约谈网约车经营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模式作出规范性指导。发布原创消费警示提示133则,针对抽奖消费陷阱、老年人消费、校园贷、预制菜等热点消费问题有效发挥了预警作用。紧抓“3•15”等重要节点,曝光典型案例,多个案例入选广东省典型案例。

先后开展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头盔、LED护眼灯、无人机、智能门锁等11类超300批次的商品比较试验,对产品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等指标进行综合检测比较,提供真实客观的商品质量信息,为消费者提供指引。其中,联合广东省消委会开展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头盔比较试验入选全国十佳比较试验。

深化跨区合作

中山市消委会响应大湾区一体发展战略,积极联通大湾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会,全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联动开展。

落实异地消费纠纷受理和转办制度。着眼让信息多跑腿,人员少跑路,推动大湾区跨区域消费纠纷处理协作规则的衔接和消费投诉“一网转办”,加快跨区域消费投诉“零跑动”进程。

联合制定广东全省首个消费维权团体标准。联合澳门、横琴、珠海、江门四地消委会,汇编并发布《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消费投诉跨域视频调解工作规范》两项团体标准,为消费维权跨区域合作机制注入了“标准化”“流程化”元素。

深化消费维权一体化机制共建。联合澳门消委会举办消费维权跨区域合作工作纪要云签署仪式;牵头签署“珠中江横琴”四地《消费维权合作协议》;签署“深中”消委会《消费维权合作框架协议》,推进深圳中山两地建立消费维权联动机制,助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

【素材来源】中山市消委会


编辑   冯淋   二审  王远扬   三审   赖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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