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重墙不能随意拆!中山启动室内装修装饰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
发布时间:2023-05-15 来源:中山+

为加强我市物业小区室内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全市物业小区室内装修装饰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规范整治行动。

按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全市住建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各物业小区全面开展一次室内装修装饰安全隐患风险专项排查与规范整治行动,重点对业主、租户新入户或更新装修装饰改造等工程进行实地督查,确保不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禁止施工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履行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事先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及从业人员,同时注意加强每日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提醒当事人及时予以纠正,已造成安全隐患或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要及时上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双方按规定严格执行协议安全规定等内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通过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业主或租户等房屋使用人在装修装饰过程中擅自对承重墙、剪力墙等结构构件进行拆除或改造等恶劣行径,“装修人选择装修团队也应谨慎,根据法律法规,装修团队应同时具有承揽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该负责人提醒。

根据相关规定,业主或租户作为装修第一行为人,出现上述违法行为的,应对严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或造成严重后果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拆除改造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上述违规装修行为应予以有效制止,未能及时有效阻止,造成损失扩大的也应相应承担责任。

知识点

》》关于装饰装修,你需要知道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在装修过程中,业主或房屋使用人以及装修单位应当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相关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什么是承重墙

承重墙是建筑物中最重要的结构构件之一,其主要作用是承担建筑物的自重和荷载,并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中不会受到破坏。在建筑设计阶段,承重墙的位置、厚度、强度等都是由专业的设计人员根据建筑物的负荷要求和结构特点来计算和安排的。如果私自拆除或改变承重墙的位置和结构,将会破坏建筑物的平衡和稳定性,对整个楼房的结构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甚至可能导致楼房坍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的威胁。

》》装修禁止行为有这些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禁止下列行为: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下列行为:

1.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 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 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编辑 方嘉雯  二审 王欣琳  三审 徐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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