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3000万元!翠亨新区出新规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中山+

记者5月16日从翠亨新区获悉,为鼓励扶持翠亨新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基金业快速健康发展,新区对2020年3月印发的《翠亨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新《办法》,其中对单个基金管理企业的奖励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可将四成奖励金直接用于激励高管、员工

新《办法》显示,为进一步加强新区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新区每年在产业扶持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翠亨新区、投资翠亨新区企业,获得奖励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可将奖励资金的最高40%直接用于激励高管、员工等。

新《办法》明确了申请奖励补贴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应在新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注册,基金管理企业还须同时满足其管理的基金企业至少有一户注册在新区;同时,还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且基金企业募集资金数额不少于5000万元,并限于货币出资;基金管理企业全体出资人实缴资金总额不少于500万元;用于股权投资的货币资产原则上应当委托新区辖区商业银行托管,并签署货币资产托管协议。

翠亨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主要对标深圳等周边地区,结合新区实际,特别是针对吸引落户、鼓励投资新区、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三方面进行更新和升级,积极推动金融、科技、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打造科创投融中心。

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投资翠亨新区企业

新《办法》在奖励对象及扶持措施方面也出台了细则,尤其是在资助类别方面,吸引股权投资类企业在翠亨新区落户,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投资翠亨新区企业。对基金企业实际投资翠亨新区区域非上市企业累计每满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同一管理企业下基金投资额可累计),给予其管理企业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新《办法》还引导股权投资类企业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基金企业加大对翠亨新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对投资翠亨新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原则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投资时被投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万元,符合翠亨新区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其他重点发展的产业。

在推动企业上市方面,新《办法》明确:基金企业投资于翠亨新区的项目,且项目主体企业在翠亨新区,对成功上市(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IPO或并购上市)的,单个项目对其管理企业奖励50万元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单个项目对其管理企业奖励20万元

记者了解到,新《办法》还加快翠亨新区金融产业集聚区建设,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入驻集聚区,对办公用房租金等进行补贴。同时,还设人才奖励,按照翠亨新区人才奖励、企业突出贡献人员奖励及人才房等相关政策对股权投资类企业人才进行奖励。


编辑 方嘉雯  二审 陈彦  三审 徐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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