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海关上门宣传,我们享受到了主动披露优惠政策,还减免了税款滞纳金。”萨特隆光学设备(中山)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黄小姐高兴地说。日前,该公司在中山海关关员指导下,顺利完成主动披露工作流程。
4月28日,记者从中山海关获悉,《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实施6个月以来,该关共受理企业主动披露申请45起,并已将企业主动披露申请模式延伸到“单一窗口”等线上平台,相关企业全部享受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政策红利。

据悉,萨特隆光学设备(中山)有限公司是中山市重点生产型企业,近日在对一批“抛光头”进口货物入仓自检核对时,发现与进口报关单上的申报数量有出入。“通过中山海关的关企面对面政策宣讲活动,我们了解到有主动披露这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实现自我纠错,于是主动报告并联系海关工作人员。” 黄小姐表示,当时她还担心申报有误会影响订单生产和企业管理。获悉企业担忧和需求后,中山海关稽查部门当天派员指导企业补充主动披露资料,并实施下厂核实,该批进口“抛光头”货物得以第一时间入仓生产,后续顺利办结补税和报关单修改手续,并减免了税款滞纳金。
主动披露是海关推出的一项容错机制,旨在鼓励企业自查自纠、促进守法便利,助企尽享诚信红利。去年10月开始实行的《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比以往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更广、优惠力度更大,为持续优化外贸营商环境助力。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