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月考、年考!中山出台道路运输行业第三方监控机构管理新规
发布时间:2025-03-13 来源:中山+

3月13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获悉,《中山市道路运输行业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考核及卫星定位装置服务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据悉,《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全市备案通过的第三方监控机构及卫星定位装置服务商进行规范管理,并实施月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24小时实时监控运输车辆、驾驶员

《管理办法》所称的第三方监控机构是指独立于政府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之外,受道路运输企业(含个体业户、下同)委托,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所属车辆装置安装维护、数据传输及对所属车辆、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等一体化服务的社会化机构。

根据要求,第三方监控机构需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备案通过后,在中山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方动态监控服务,受道路运输企业委托,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做好日常风险档案记录,接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卫星定位装置服务商在为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和使用车载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中山市相关标准执行,并具备线下服务能力。此外,服务商应主动接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方监控机构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 (资料图片) 中山公交集团供图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要求第三方监控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违规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客户投诉处理制度、专职监控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等。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将建立第三方监控机构和卫星定位装置服务商诚信档案,开展行业自律。

每月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在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全市第三方监控机构及卫星定位装置服务商考核工作。其中,第三方监控机构的考核分为月度与年度两种周期。

月度考核于每月10日前完成,对全市第三方监控机构上个月的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考核和公示结果;

年度考核周期为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全市第三方监控机构的年度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考核和公示结果。

“经第三方监控机构对月度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无异议后,由协会向社会公布月度考核结果。”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三方监控机构服务水平考核主要包括:机构资质、日常管理、服务质量、重要事宜共四个方面,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查勘(办公场所、材料、第三方监控平台功能等)、问卷调查评议、数据统计分析、远程视频抽查(通过调取第三方监控机构的监控中心实时视频,对监控人员的在岗情况及服务规范性进行随机抽查)等。

值得注意的是,年度考核等级为“AAA”的第三方监控机构,可获得表彰。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将利用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关注第三方监控机构服务水平考核结果,选择优质的第三方监控机构,促进第三方监控机构切实提高监控服务水平。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朱晖  三审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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