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医保局发布《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公布我市的政府指导价。
《通知》对接落实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和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项目,将原按部位、按手法、按器具实施的“灸法”等44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价格项目,“贴敷疗法”等37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外治类价格项目;同步废止81项原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修订“红外线治疗”项目,简化计价方式,部分项目计价单位由“穴位”统一调整为“次”。以“颈部疾病推拿”为例,最高限价98元/次,覆盖手法治疗及器械辅助操作的人力与基础耗材成本。
“此次整合后的项目边界更清晰,有助于规范诊疗行为,让定价更合理。”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支持我市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体现中医技术人员的劳动和技术价值。
记者查阅得知,此次优化整合的中医类医疗的项目价格表,涉及灸法、拔罐、推拿等成人及儿童的项目,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有所不同。其中,悬空灸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为82元/次、二级75元/次、一级71元/次;中医拔罐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为61元/次、二级56元/次、一级53元/次,药物罐和水罐均加收10%;背部疾病推拿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为55元/次、二级51元/次、一级48元/次;颈部疾病推拿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为98元/次、二级90元/次、一级85元/次等。儿童项目的加收比例按中山现行政策执行。
据了解,这些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整合后的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表示,医疗机构需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通知》自4月30日起实施。
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编辑 陈雪琴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