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8日获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印发《中山市好小区好房子项目评价申报指南(试行)》,正式启动“好小区好房子”项目申报。
根据《中山市好小区好房子建设指引(试行)》,中山市好小区好房子评定围绕“环境宜居、健康舒适、安全优质、绿色低碳、智慧便捷、和谐美好”六大维度展开。评价分为“预评价”和“终评价”,“预评价”针对设计阶段,审核图纸和方案;“终评价”针对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满一年后,即申报的建筑单栋或建筑群已交付使用满一年,确保图纸上的“好”能真正兑现为居住中的“好”。从结果上来看,只有通过“终评价”才是真正的“好房子”。
哪些项目可以申报?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含保障性住房),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报:1.符合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程序。2.“预评价”需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终评价”需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满一年。3.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知识产权纠纷。
申报主体以建设单位(开发商)为主,设计、施工、物业单位也可一起参与。具体流程为提交申请→形式审查→专家审查→出具评价书。评价结果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申报成功后,中山消费者可以在官方平台查看结果。
建设“好房子”,不仅是行业转型的方向,更能提升居住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记者了解到,我市好房子申报评定并不强制执行,但政府鼓励有品质追求的项目积极参与,树立行业标杆。
编辑 张倩 二审 赖有生 三审 向才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