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部署开展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
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据民政部门户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全国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推动各地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方案》要求,试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兜牢底线,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准确评估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需求,精准对接各类政策和资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各地实际,聚焦基本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

《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包括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需求摸底排查;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统筹兼顾已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制度,合理确定服务项目和基本内容;构建救助服务网络,协同各方资源,丰富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建设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阵地,为组织实施救助服务提供平台支撑;建立资金多渠道保障机制,推动服务类救助工作持续有序开展;健全监管机制,加强项目前期立项、中期实施、后期验收评估等全过程监管。

《方案》提出,试点地区要用一年左右时间建立“动态监测、需求评估、资源匹配、精准服务、监管有力”的服务类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多元供给、平台支撑、运行高效的救助服务网络,形成资源有效整合、供需精准匹配、流程标准规范、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格局。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赵伟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