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生效 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这些区域严禁海钓
发布时间:2025-02-13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年12月31日,珠海市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海钓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旨在规范海钓行为,确保海钓活动的安全、有序发展,并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珠海经济特区海钓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禁止在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二级警戒线内以及相关单位依法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海域桥区水域开展海钓活动。规定的施行将有效保障港珠澳大桥桥区水域水上安全和大桥运营安全。(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二级警戒线内水域为:位于大桥桥轴线两侧5000米内水域)。

《珠海经济特区海钓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船舶擅自进入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二级警戒线内或者相关单位依法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海域桥区水域开展海钓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请广大海钓爱好者严格遵守,根据规定要求及时调整个人海钓计划,避免违反规定受到处罚。

◆编辑:徐雨君◆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