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免陪照护服务”项目及最高限价,4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5-02-27 来源:南方日报

2月25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了“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及全省最高限价。以“一对三”服务为例,设定最高限价为140元/日,如果患者有“一对二”“一对一”或其他个性化需求,也有相关限价规定。

为引导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护理服务,缓解“住院陪护难”问题,省医保局出台《通知》加快落地“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通知》规定,在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收费。

“免陪照护服务”主项目指“一对三”服务,即服务提供者同时为三位患者提供服务,设定价格为每位患者收费标准为140元/日;如服务提供者同时为两位患者提供服务,每位患者在主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40元/日,即“一对二”服务每人收费180元/日;如服务提供者只为一位患者提供服务,患者在主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140元/日,即“一对一”服务每人收费280元/日。

《通知》也对更高质量的陪护服务作出规定。如护理员具备医学职称,可在上述收费基础上再加收20%。个性化服务加收(指向患者及家庭提供非本地常用的外语、少数民族语言等服务,或其他满足患者及家庭个性化需求、改善就医体验的增值服务)由医院自主定价。

二级、三级护理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免陪照护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

《通知》明确,各地级以上市按照省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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