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省2025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5年全省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2375元/人·月,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1536元/人·月;集中供养、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按照集中供养、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执行。
据了解,2025年广东省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比2024年增长3.5%。
《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结合当地实际,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并公布当地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确保不低于全省最低养育标准。此外,要严格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供养资金使用管理。各地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和本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并按照《广东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据悉,这项政策将惠及全省超4万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编辑:吴玉珍◆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