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上下正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立党为公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前提和价值原点。中国共产党诞生于国家内忧外患之际、民族危难之时,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必须立足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以坚强党性来校准政绩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捞资本、谋升迁,不惜动用人力物力财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领导干部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甚至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甚至到了欲壑难填、蛇欲吞象的地步……究其根本,皆因党性不纯、私心作祟。纯洁的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只有把党性修养、党性锻炼、党性提纯作为人生的必修课,时刻谨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才能确保政绩观方向正确。
“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在河南兰考,“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焦裕禄,不许自己和家人占公家一点便宜,为改变兰考面貌鞠躬尽瘁;在福建东山,怀揣“不把人民拯救出苦难,共产党来干什么”信念的谷文昌,坚持同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累在一起,带领当地干部群众将人间荒岛变成海上绿洲……无数这样的党员干部胸中无小我、心中有群众,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在各自岗位上作出了为群众造福、得群众认可、让群众铭记的真业绩、实政绩,用行动甚至生命深刻诠释了立党为公的深刻道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党性强则政绩观正,私心重则政绩观偏。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之江新语》中深刻阐明:“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牢牢守住公权的边界,确保权力方向盘永不跑偏。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既要正确行使权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不以人情代替制度,不用感情代替原则,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又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保持如临如履的谨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抵制特权现象,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实践证明,凡事出于公心、明于公义、坚守公道,摒弃私心、拒绝私利、遏制私欲,各项决策部署才能契合人民期待,干事创业的成效才能真正惠及人民。权力是国家公器,公器不可私用。广大党员干部要扎扎实实开展好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摒弃私心杂念,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真正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编辑:吴玉珍◆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