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北省三河市商户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甚至医院“红十字”也被改成绿色,引发广泛关注。此事也被网友称之为三河“禁色令”。
这场看似寻常的市容整治背后,暴露出基层行政权力肆意突破法治边界的深层次危机。
我国现行广告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虽赋予城市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管理的职责,但并未授权其对商户招牌使用的具体颜色进行强制性限制。商铺招牌作为经营主体的合法标识,其颜色选择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三河市既未出台地方性法规,也未履行法定听证程序,仅凭一纸行政命令就剥夺商户法定权利,已构成明显的行政越权。这种"以言代法"的治理模式,实质是将政府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这种粗暴干涉暴露了某些地方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偏差。三河市将行政美学强加于市场主体,也扼杀了城市应有的烟火气。
“禁色令”事件警示我们,法治政府建设不能停留在口号层面。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准则,才能真正实现治理现代化。
编辑 朱晖 二审 陈慧 三审 程明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