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街道开展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
整治“一号多用” 护航“美丽消费”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中山日报

近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区分局组织开展了一期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排查染发类化妆品经营单位6家次,美发机构22家次,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4场次。对部分经营单位存在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督促其立即整改,目前全部经营单位已整改完毕。

据悉,本次行动围绕辖区内美发店、化妆品经营店,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证照是否齐全,员工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经营未经注册的染发类化妆品;是否经营标签标识和功效宣传不符合规定的染发类化妆品;是否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染发类化妆品;是否存在染发类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染发类试用装化妆品保存是否得当,进口染发类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等。

据介绍,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是指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本次检查,南区街道并未发现相关情况,但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认真查看产品标签是否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注册/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等信息。消费者可下载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管”APP或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化妆品板块查询。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同步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记者 徐钧钻 通讯员 曾珺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