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出台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
奖励金额最高达2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4-06-18 来源:中山日报

6月17日,记者采访获悉,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近日印发《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资助标准分为四类,奖励金额最高达2000万元。该《细则》旨在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持续提升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扩大产能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保障安全生产。

《细则》规定,资助范围包括中山市企业所实施的增资扩产、设备更新、绿色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技术改造项目,并对项目总投资额、建设地点以及备案审批等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资助标准共分为四类。一是对企业实际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重大技改项目,按新购置设备和系统总额给予不超过2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二是对领军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工业总部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和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按新购置设备和系统总额给予不超过2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三是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按新购置设备和系统总额给予不超过15%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800万元。四是对一般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按新购置设备和系统总额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600万元。同时,对纳入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攻坚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按资助标准额外提供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资助标准不超过20%,最高奖励额度保持不变。

此外,为鼓励企业入园发展,《细则》对进驻市十大主题产业园和经认定挂牌环保共性产业园的企业,实施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将按资助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项目设备和系统所支付的有关费用,《细则》将参照资助标准给予奖励。

《细则》提出,中山将力争用4年时间,引导2400家以上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

见习记者 李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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