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5日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中山近日已发布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公告,标志着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山是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从前,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大多只能通过集体自用方式利用,无法正常发挥市场流通的作用,又或者通过国家征收的方式,由政府征收后实施土地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出让方,按程序进入统一的市场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进一步推动集体土地的交易更加合法化、规范化,增强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通性,扩大了村集体的经济收入,激活了农村土地资源,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探索和指导具体项目落地,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愿,统筹编制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纳入拟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90.37亩,有力保障拟入市项目用地需求。另一方面在前期政策制定、到镇街开展实地调研、与相关部门协商探讨的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局推出《中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交易规则以及服务监管体系,为推动具体项目落地提供操作指引。
记者了解到,中山首宗通过入市方式出让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位于坦洲镇联一村,出让面积为38635.7平方米(折合57.95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起始总价为1.5亿元,折合楼面地价1941元/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
记者 李红 通讯员 王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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