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中山市医保局获悉,中山市医疗保障局与汕尾市医保局于11月28日签订了《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领域合作框架协议》,这是今年我市与深圳医保融合发展取得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医保区域协作的拓展实践。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政策、监管、服务三方面协同发力,建立医保联动发展新机制,进一步提升两地医疗保障水平,更好地服务参保群众。在政策方面,两市共同探索中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互认合作,推进完善异地就医待遇和服务机制。加强人才直系亲属等群体中途参保保障工作。共同探索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和多层次价格公开机制,强化两地药店、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的监测和联动,引导线上线下医药价格合理形成。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协作,扩大集采成效,共同探索医联体、医共体和重点专科联合采购。
在监管层面,两市共同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合作,共建共享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探索建立医保专家库,健全联合检查、异地协查等机制,协同处理中汕异地就医违规问题,提升联合打击欺诈骗保水平。深化医保信用评价工作,结果互认。
在服务方面,两地将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联通,探索推行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共同深化直接联网结算,推动医保个账两地通用,减少参保群众就医垫支和报销跑腿。大力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及亲情账户,为近亲属使用个人账户结算提供便利。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电子处方流转全流程便民服务保障。
记者 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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