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信用管理建设,中山大胆改革创新,探索推进“信用+社会救助”,将本市社会救助对象纳入信用管理范围,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优化申请办理流程,深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震慑、遏制“骗保”“骗救”行为,提升社会救助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形成救助服务对象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救助共治格局,2024年共有4264名救助对象签署了社会救助信用承诺书,其中131户311人救助对象实施后置补充机制优化办理程序。
一方面,我市通过全覆盖推进信用承诺申请。出台《中山市社会救助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本市申请或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个人或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领域信用管理范围,实施社会救助信用承诺,强化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其诚信申报、承担责任。对签署信用承诺书对象优化救助办理程序,实施后置补充机制,开启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促进实现“你承诺、我救助、早保障”的救助目标,提升了救助效率。
另一方面,我市推动全周期实施激励约束措施。明确对象在接受救助期间的守信与失信内容,对守信对象给予从优从快办理、6个月渐退期及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等3项激励;对失信对象根据一般、较重、严重等程度实施分级约束,如批评教育、加大核查力度、提高核查频次、当月停止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按规定予以处罚等。通过建立社会救助对象个人信用档案,有关失信行为将通过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开,提高“骗保”成本。同时,对因客观原因导致失信行为的,或在一定期限内能主动纠正的,实施包容性信用救助,让信用救助更有“温度”。据悉,自“办法”实施以来,全市有53户115人因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等救助,并启动了6个月渐退期激励措施。
记者 徐钧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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