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家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司机“拒绝车窗抛物”
交警支队多措并举加强“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5-04-21 来源: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

4月份以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多举措开展“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61家出租、公交、网约车司机及其乘客参与“拒绝车窗抛物,争做文明使者”活动,倡议驾驶人、乘客文明出行。

“车窗抛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直接或间接引发后车的交通事故或火灾,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更容易导致车毁人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文规定,司机乘客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为从源头遏制“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减少因“车窗抛物”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起,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全市各镇街交警大队、中队多形式多举措开展“小动作 大危险”系列宣传教育,重点宣传“车窗抛物”的危害,营造正向的社会舆论和新闻引导范围,并以机动巡逻方式,组织民警在辖区各路段开展货车违法整治工作。 

联合倡议“拒绝车窗抛物”。期间,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全市客运行业、企业开展全员线下宣传教育,发动出租司机、网约车司机抓拍举报“车窗抛物”活动,鼓励司机利用行车记录仪抓拍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并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发出文明倡议,派发《拒绝“车窗抛物”倡议书》,期间共有61家出租、公交、网约车客运企业司机参与“拒绝车窗抛物,争做文明使者”活动,覆盖客运司机27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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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亮屏”活动。期间,市交警支队及时联合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在200余辆次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LED电子屏投屏“拒绝车窗抛物 共建和美中山”等文明行车提示标语,开展“拒绝车窗抛”流动宣传,并设计制作“小动作 大危险”主题海报和主题微信推文,发动客运行业组织营运司机广泛转发,扩大了宣传辐射范围。

加强路面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市公安交警支队制定方案,组织各镇街交警部门严格落实“车窗抛物”处罚规定,并采用机动巡逻方式在辖区各路段开展整治工作,同时通过媒体对相关案件予以曝光。4月7日,一男子驾驶工程运输车(泥头车)行至南区桥岗路时,随手将手中的烟头扔往车窗外,这一不文明行为恰巧被城区交警大队南区中队民警发现并当即查处,依法对徐某做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此外,市交警支队积极采写主题稿件,通过省市媒体曝光相关案例,同时开展主题宣传报道,营造了较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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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车窗抛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广大驾驶人、乘客遵章守法,从拒绝“车窗抛物”做起,安全文明出行。

撰稿:刘洪希

◆编辑:吴玉珍◆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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