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网讯 8月11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出通知,注销19所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这19所机构均为幼儿园,除3所是因办学许可证过期且已停止办学、无实际办学行为外,其余16所为民办园转为公办园。
根据中山市“十四五”公办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我市将通过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等方式,包括各镇街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镇街(村、社区)新增用地建设举办公办幼儿园以及现有公办幼儿园扩建等,多渠道持续增加公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计划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约2.35万个(不含购买学位、“民转公”等)。到2025年,我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 51%,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记者从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我市将从三方面加强工作措施。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分级办园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和任务,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镇街教育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学前教育“5085”公办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其次是强化保障措施。各镇街要根据我市“十四五”公办幼儿园建设规划要求,做好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经费投入、师资队伍配备等各项保障工作。市教育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统筹市级学前教育补助经费,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各镇街教育部门要积极协同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城管执法等部门,提前谋划公办幼儿园用地规划、办学用房、建设经费等,有效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
此外,还要强化督导考核。将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及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市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市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督导检查力度,通过数据监测、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学位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导评价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