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7日从中山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自4月底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以来,中山公积金共审批直付购房、一次性付款(含分期付款)购房提取230笔2800万元;办理各类租房提取13万笔共1.1亿元,有效缓解职工购房、租房的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率和周转效率。
中山市公积金中心深入落实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创新实施3个“直付”政策,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职工和新青年、新市民等群体提供购房、租房保障支持。
一是对于以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政策,产权人或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直接支付首付款到开发商账户。
二是对于以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政策,产权人或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直接支付购房款到开发商账户。
三是对于租住住房的,实施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政策,职工可申请将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用于支付租金,一次申请,按月直付。
记者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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