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频道
市中医院近一年接诊糖尿病患者4万余人次
50岁以下患者占三成
发布时间:2024-11-13 来源:中山日报


   市中医院糖尿病义诊现场。 通讯员供图

11月14日是“联合国糖尿病日”,今年的主题是“糖尿病与幸福感”。为了提高居民了解糖尿病风险,提高自身和家人的预防意识、提高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控制和延缓糖尿病的发生,11月12日上午,中山市中医院开展了糖尿病义诊活动,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中山糖尿病发病呈年轻化趋势

一位47岁的男性患者,不久前来到中山市中医院内分泌科就诊,他患有糖尿病、水肿多年,入院检查发现其肾功能不全、血管硬化、神经受损,诊断为:2型糖尿病伴多个并发症(肾病、视网膜病、神经病变、血管病变),其血糖控制差,用药调整极其困难。

医生追查其病史,患者在30岁时曾在医院就诊过,当时因体检发现血糖升高、血脂高就诊,病历记录他的体重指数是肥胖状态。患者说,十多年来,觉得自己年纪轻轻,没有听取医生关于饮食、运动、控制体重的意见,长期暴饮暴食、零食不断,又没有大量运动消耗,烟酒均沾,熬夜娱乐,医生开的药也没有好好吃,血糖从未检测,近年来体重逐渐消瘦、精力不同以往,反复下肢水肿,才来就医。

在该科医护人员的指导下,患者慢慢接受了规律饮食、按时按量进食,增加了运动量,戒烟限酒,按时作息,规律用药,监测血糖。他的血糖逐渐好转,并发症也得到控制,避免出现致残、影响生活的严重并发症。

我国糖尿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根据《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我国18岁以上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为11.2%,约有90%以上为2型糖尿病。

“我们医院近一年接诊糖尿病患者40000余人次,其中50岁以下的中青年患者占30%左右。”中山市中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徐瑞颜说,有糖尿病前期史,年龄≥40岁,超重或肥胖,尤其是腹型肥胖者,久坐不动、体力活动少等都是糖尿病的高危人群。

■中药可以治疗糖尿病吗?

徐瑞颜表示,糖尿病早期有多尿、多饮、多食、体重下降、乏力、视物模糊、伤口不易愈合、皮肤瘙痒等症状,但早期有半数以上的2型糖尿病患者在疾病的早期无明显临床表现。对于糖尿病高危人群,需要做糖尿病筛查,使这些患者得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有助于提高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防治效率。

要做哪些检查确诊糖尿病?对于具有至少一项危险因素的高危人群应进一步进行空腹血糖或任意点血糖筛查,其中空腹血糖筛查是简单易行的方法,宜作为常规的筛查方法,但有漏诊的可能性。

网上说糖尿病可以不用吃降糖药,中药可以治疗,这种说法正确吗?徐瑞颜表示,降糖药物控制血糖,一般指的是西医西药治疗,如果在网络上看到“糖尿病可以不用吃降糖药,中药可以治疗”,需要鉴别文章的来源,如果是与保健品相关甚至是引导购物的,应该警惕,避免被骗子收割。

“但中药治疗2型糖尿病,确实是可以做到的。”徐瑞颜说,中医药治疗糖尿病,有多种途径及优势,如养生手段、导引功法、针灸按摩、中药内服等。

据了解,在药物治疗方面,中山市中医院李乐愚教授研制的“番连化浊合剂”,已有多项研究证实其对血糖的控制作用,并广泛用于临床患者。此外,纯中药治疗糖尿病,也有法可依,但需要因人而治,需要专业医师制定。个性化的中药治疗,优势在于稳定血糖的波动,缓解糖尿病各种并发症的症状。

■糖尿病前期阶段可实现逆转

中山市中医院内分泌科主治医师许承业表示,糖尿病前期是指血糖水平高于正常,但尚未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的状态。通常包括空腹血糖受损(空腹血糖在 6.1mmol/L~7.0mmol/L之间)和/或糖耐量减低(餐后2小时血糖在 7.8mmol/L~11.1mmol/L之间)。

“在糖尿病前期阶段,通过积极的生活方式干预,有很大机会实现逆转。”许承业表示,糖尿病前期是一个重要的警示阶段,通过积极的干预可以有效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具体措施包括合理饮食,控制总热量摄入,增加膳食纤维的摄入,减少高糖、高脂肪食物的摄入;适度增加运动,每周至少进行150分钟的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和适量的力量训练;保持健康体重,避免超重和肥胖;戒烟限酒;保持良好的作息和心理状态。

许承业表示,对于糖尿病患者来说,通过综合管理可以实现病情的稳定控制,减少并发症的危害。糖尿病的治疗不仅是药物治疗,还要提倡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量运动、限盐、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在此之后才是检测血糖和药物的治疗。

许承业提醒,定期进行体检,尤其是对高危人群进行血糖监测,以便早期发现和干预。对于已经确诊的糖尿病患者,要积极配合治疗,严格控制血糖、血压、血脂等指标,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同时,全社会也应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糖尿病防控的环境。

记者 周映夏 通讯员 黄琳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