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2023年中山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标杆示范认定开始申报。
今年仍然分为3个方向申报↓↓↓
①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
每年认定不多于10家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
② 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
每年认定不多于15个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项目。
③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
每年评选不多于1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
本次认定申报,每家企业只能选择一个方向申报。项目申报资料主要采用网上填报形式进行。申报企业按照《2023年中山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标杆示范工厂认定申报书》要求编制认定申报书。同时,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网上申报功能将在截止日当天23点正自动关闭。
申报单位要求
认定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
• 属于中山市总部企业、龙头骨干企业、领军企业的制造业企业,或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的制造业企业。
• 过去5年固定资产与软件累计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智能制造装备、系统和软件累计投入不低于1200万元。
认定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
• 属于中山市总部企业、龙头骨干企业、领军企业的制造业企业,或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
• 过去5年固定资产与软件累计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其中智能制造装备、系统和软件累计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认定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
• 属于中山市总部企业、龙头骨干企业、领军企业的制造业企业(总部形态企业可包含在中山市内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或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
• 过去5年固定资产与软件累计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其中信息系统费用、信息安全系统及联网设备、网络设备费用、云资源及网络费用等不低于总投入的60%。
见习编辑 赖彤瑶 二审 朱晖 三审 吴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