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车间”让残缺逐渐变完美
我市修订办法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创新方式帮助智力残疾及精神疾病患者融入社会
发布时间:2022-02-18 来源:中山日报

2月16日下午,中山市残联召开新修订《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下称《办法》)政策解读会议,确保镇街、社区精准贯彻落实新保障办法。《办法》中支持残疾人劳动就业的若干措施受到广大残疾人家庭关注和点赞。

残疾人参与辅助性就业可获补贴

劳动就业是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的主要途径。《办法》中关于劳动就业的细则备受残疾人家庭关注。

《办法》指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对成功介绍残疾人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与残疾人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组织、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每成功推荐1名残疾人就业的享受300元补贴(1年内每名残疾人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办法》鼓励,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50%补贴。对视力残疾人依法经营面积在80平方米或以下的盲人保健按摩所,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税费减免优惠;供水企业对每户每月减免8立方米水费。

《办法》还鼓励社会力量开发、提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镇街每年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社区康园中心服务的正常运作,开展星级标准化服务。在社区康园中心从事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给予不低于20元/人·天的就业补贴。对从事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每月累计工作时间达到80小时,且月收入(辅助性就业机构发放的总收入)低于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给予300元/人·月补贴。

今年将全市推广“共享车间”

来自石岐街道残疾人家属梅姨说,本次新修订的《办法》比以往更加精准,残疾家庭的获得感更足。目前,她最满意的就是政府针对智力残疾及精神疾病患者设立“共享车间”。梅姨激动地说:“我们智力残疾人家属最关心的就是他们能不能进入社会,能不能就业,这个就业项目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市残疾人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中山市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一直位于全省前列。其中“共享车间”概念我市首先提出,在火炬开发区试点成功后今年计划在全市推行。据悉,“共享车间”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及精神残疾患者提供特定的工作场所,并引入康复师、心理咨询师和社工在残疾人就业的过程中随时提供帮助。通过农疗法、工疗法、娱疗法等,在和谐氛围内为残疾人提供专业的基本技能培训以及心理康复工作,并联系企业与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签约,庇护性帮助残疾人学习生活自理能力,回归日常生活,从而立足于社会。“‘共享车间’实行一年合同制,每年对车间内的残疾人进行增减,让更多残疾人有机会进入车间,最终帮助残疾人成功融入社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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