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1年,中山市消委会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1726宗。从争议性质来看,涉及合同问题类投诉居首位,其次是质量、售后服务、价格、虚假宣传等投诉。从商品和服务类别来看,上述投诉分布在房屋及建材、家用电子电器、日用商品及交通工具、生活及社会服务等多个行业。据悉,本次公布的十个侵权案例,涉及人身损害、未成年人消费、疫情不可抗力、培训合同、抽奖“陷阱”、“货不对板”、商品房买卖贷款、赠送物业管理费、家用汽车三包、预付式消费等常见纠纷。
产品不合格,责任要承担
公布的案例1涉及美容消费。何女士2021年6月通过微信购买了西区某美容店的祛痘膏,使用一段时间后,发觉效果并不理想,于是联系美容店负责人。负责人向何女士推荐购买了该店另一款祛痘膏,何女士使用该祛痘膏后,面部出现局部过敏、发脓、溃烂情况。西区消委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展开调查,发现该美容店无法提供销售该款祛痘膏的合法合规文件,涉嫌存在销售不合格“三无”产品,最终,该美容店承诺停止销售该款祛痘膏,全额退还何女士购货款并赔偿何女士就诊及面部修复护理费用。
同样为产品质量问题的还有案例9。2020年5月,消费者王先生向中山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本田混合动力汽车。在汽车行驶里程分别为4000公里、6200公里的时候,发生踩油门时发动机故障灯亮,出现了加速无力的状况。王先生先后两次联系4S店进行检查,4S店检测电脑数据显示车辆气缸“无规则缺火、2号气缸缺火、3号气缸缺火”。4S店判断认为是驾驶人过猛加速,导致发动机进入保护模式。消费者表示对“发动机进入保护模式意味着两个气缸关掉”的解释不能接受。经中山市消委会多次协调,4S店最终同意以扣除使用折旧方式回收该汽车,双方和解并迅速办理交付。
因疫情无法“摆酒”,婚宴定金能退吗?
案例7为客观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2021年5月,消费者曾先生夫妇到黄圃镇某楼盘看房,曾先生看中该楼盘一个单位,想以曾太太的名义购买该单位,但对于曾太太能否顺利贷款没有把握,于是咨询售楼员。该售楼员向曾先生夫妇介绍了贷款手续并承诺,如曾太太贷款未通过,可以取消买卖,退回定金。在售楼员催促下,曾先生确定了楼房座数及楼层等资料,并按要求缴付了定金2万元。其后,曾太太在办理贷款手续时,由于征信问题导致贷款未能通过,由于曾先生夫妇无力全款买楼,因此向该公司提出解除认购,并要求按照售楼员承诺退回2万元定金。经黄圃镇消委分会调解,开发商同意退还曾太太定金2万元。
同样因客观原因导致纠纷的还有案例3。2020年12月,消费者杜先生向三乡镇某酒店预订了2021年2月份的婚宴酒席,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因为疫情原因,杜先生婚礼无法如期举行,于是向酒店方说明情况并提出取消婚宴及退回定金。酒店始终未回复杜先生可否取消及退款。三乡消委分会工作人员迅速联系酒店负责人,向商家解释因疫情管控原因导致不能举办婚宴属于不可抗力,经调解,商家同意取消婚宴并向杜先生退回8000元。
未成年人超额消费应关注
案例2是涉及小学生超额消费的纠纷。孙女士11周岁的儿子(小学生)杨某于2021年1月19日至2月9日期间,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向小榄某书店购买游戏卡片,期间约消费共6000元。经小榄消委分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孙女士方面只存有部分购买游戏卡片单据,金额合计1663元,书店最终同意向孙女士退回1600元。
记者注意到,其它6个侵权案例涉及培训、抽奖陷阱、建材货不对板、承诺服务不兑现等纠纷。案例10也是常见的消费纠纷,2021年10月18日,板芙镇消委分会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陈女士称其于2021年6月3日与板芙镇某舞蹈中心签订了舞蹈终身培训协议并预付了所有费用,仅仅上了几节课,在2021年10月15日便收到舞蹈中心“店铺已关停、营业执照已注销”的通知,要求陈女士转到另一间舞蹈室继续进行培训服务。陈女士不接受,提出退还余下培训预付费用。经调查,该舞蹈中心已于早前注销营业执照,经板芙镇消委分会工作人员会同其他部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多番努力才找到该舞蹈中心原经营者,经过工作人员6次调解,原舞蹈中心经营者最终向陈女士退还2200元。
详细案例,请扫码查看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钟世坚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蓝运良
◆三审: 陈浩勤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